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指南
一、注册
二、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单位及人员
三、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时限
1、填写完整的《单位申请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》;
2、交验已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;
3、提交上年度纳税或创汇的证明;
4、提交本年度内备案单位拟派遣往来港澳商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;
5、提交本备案单位为拟派遣往来港澳商务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;
6、备案单位法人、代办员身份证。
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备案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后,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;需要补充材料的,自重新提交材料齐全后,按规定时限审批办结;公安机关需要调查核实的,待调查核实完毕后,按规定时限审批办结(调查核实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)。公安机关审批办结后,备案单位自行下载打印《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证》。
四、商务登记备案相关事项变更
1、变更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或单位地址的,提交单位公函和工商信息变更通知书;
2、变更负责人签名式样的,提交单位公函和负责人身份证及签名式样;
3、变更公章式样的,提交单位公函和相关部门的变更公章通知书及式样;
4、变更代办员的,提交单位公函、新的《单位申请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》和代办员身份证。
五、《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证》年检
六、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