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码:
0000061166
来信日期:
2020-11-19 16:47:49
信件标题:
无犯罪证明
信件内容:
无犯罪证明进度
回复内容:
您好,根据公安部等12部委《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》规定: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,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、服现役、就业等资格、条件的规定进行。陕西省《全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规定:如果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,请申请人到户籍或办理居住证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与升学、服现役、就业、出国(境)事务等有关的材料。您可关注“陕西公安”微信公众号,在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点击“网上办事”,在“户籍业务”中选择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进行申报。个人信息需要核实的,在5个工作日出具;需要延长调查时间的,经派出所负责人批准,不超过30日。需要向其他机关或外省市核查的,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间内。正在调查侦办的案件,待调查侦办结束后予以出具。感谢关注!
回复日期:2020-11-19 17:30:18此信件已被浏览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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